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向“双师”素质发展,提升教师理论和实践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发展中心决定于3月继续开展“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要求,一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申报,对于以非本专业的技能证书作为认定条件的教师,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1.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具有相关专业核心技能相应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经考核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4.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5.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二、认定对象
全校专任教师(包含辅导员)。
(因技能证书超过有效期而失去双师资格的人员,如有再次认定的需要,请提交新的证明材料重新认定。)
三、认定程序
1.申报与审查: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符合条件者请下载并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写明符合的具体条件及现所从事的专业、承担的课程(含实训),与佐证材料一起交给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审查后签署意见。(请申报的老师务必在申报条件中写明符合认定条件的第几条,并把证明材料目录填写完整)
2.评审: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5日,二级学院将材料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汇总,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报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审批。
3.公示:2022年3月16日至3月18日,人事处对通过评审人员进行公示。
4.聘任:2022年4月1日。审批通过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备案,聘请期限一般为三年,期间年度考核确认履行“双师”职责达标的即为有效。
四、其他事项
1.此次认定标准中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作为必备条件。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等均不符合要求。
2.“双师”素质教师所具备的技能内涵需与现从事专业(课程)方向一致;
3.申请认定者所提供的证书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校外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应提交法人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表明本人所完成工作的有效技术文件或相关获奖证书;校内技术研究成果的应用及实践教学设施建设等需要校内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证明。
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中的近五年,是指按申请认定之年计起至前推五年之内的时间段。教师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的工作经历,需提供企业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