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双师”校本能力资格认定与测评细则(试行)》规定和“双师”校本能力2测评结果,拟与通过“双师”校本能力2测评教师签订《“双师”校本能力2教师目标任务书》,并发放相应津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第二批通过学校“双师”校本能力2测评的教师。(具体名单详见广州城建人〔2018〕24号文)
二、津贴发放标准
“双师”校本能力2的教师享受“双师”素质教师津贴800元/月(发放12个月,与管理干部津贴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发放)。
三、津贴发放方式
具有“双师”校本能力2,与学校签订《“双师”校本能力2教师目标任务责任书》,从学校正式发文通过测评当月起预发相应津贴,每月预发60%,满一年后由实训管理与设备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部门,按《目标任务书》考核:考核合格发放剩余40%,考核不合格不再发放剩余部分,并停止发放“双师”校本能力2津贴。
四、《目标任务书》签订时间
第二批“双师”校本能力2教师于11月15日前与学校签订《目标任务书》,考核时间与2019年年度考核同步。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018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