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培训资讯 >> 正文

[23-009]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高职国培)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17日 18:0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学校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工作(以下简称2023年高职国培项目)有序开展,现就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安排

2023年国培项目共设185个子项目,计划培训7390人,分为:“三教”改革研修、名师名校长培育、校企双向交流和特色及创新项目等4个类型,专业课教师课程实施能力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混合式教学组织实施能力提升、1+X证书制度种子教师培训、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中高职学校专业带头人、中高职校长(书记)高级研修、省高水平中职学校校长培训、培训者团队建设、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等9个类别。

以上培训项目具体的目标、内容、对象、开班信息和遴选条件等详见附件1-2。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推荐参训人选,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和报送(参训教师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后报送)。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落实参训人选及资格审查(3月22日之前完成)。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报名,严格按照学院发展需求和国培项目遴选条件(附件1、2均有)审核和推荐参训人选,并在3月22日前将附件3打印盖章后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309)。人事处根据遴选条件和学校名额统筹落实参训人选,组织参训教师加入企业微信群,群内安排后续网上报名事宜。

(二)学员网上报名(3月23日至3月29日)。学校组织审核通过的参训教师登录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查(4月4日之前完成)。学校登录管理平台审查参训教师的报名资格,资格符合且签订服务协议后通过审核

(四)资格复核和录取(4月11日之前完成)。各承训机构根据开班要求,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及培训班级调整,对符合参训条件的教师予以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参训条件的教师,商请有关地市和学校调换人选。

(五)学员报到。参训人员按照培训机构相关通知准时参加培训。培训开始后,由承训机构组织参训学员登录国培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三、其他事项

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学校报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52562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7日


 

上一条:[23-010]关于举办2023年新入职教师培训(一)的通知

下一条:[23-002]转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对跨境远程文凭证书特殊认证规则的公告》及相关问答

 

关闭